北京师范大学文理学院2026年接收校内外推荐免试硕士博士研究生通知

     发布日期:2025-09-05

各位考生:

北京师范大学现已启动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申请工作。

一、接收专业和接收类别

北京师范大学文理学院为建制性教学科研机构,设立在珠海校区。文理学院承担本科生、研究生的教学工作,培养拔尖创新人才。学院下设13个系,即中文系、历史系、哲学系、外语系、数学系、物理系、化学系、生物系、地理系、系统科学系、心理系、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系、统计系。学院众多学科招收推免生,具体接收推免生专业、拟接收人数和接收类别以2026年北京师范大学公布的硕士/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。请查看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通知(https://yz.bnu.edu.cn/detail/010488a9-2a7d-4905-86fc-4afadc0ad2a2),并按规定时间节点登录我校推免申请系统报名。

二、申请条件

1.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。

2.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品德良好,遵纪守法,学风端正,身心健康。

3.勤奋刻苦,专业成绩优秀,外语水平较好,综合测评排名在本专业同年级学生前列。

4.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能力,良好的专业素养,浓厚的专业兴趣,有培养潜质。

5.获得本科就读学校推荐免试名额。

6.申请“卓越博士”计划的研究生,还应符合我校“卓越博士”计划的相关要求。

三、申请及考核程序

1. 北京师范大学网上申请

所有申请人(包括夏令营营员和我校本科生)于9月11日23:59前登录我校推免申请系统(https://yzh.bnu.edu.cn/www/tm/xs/login),报考【048文理学院】,详细填写个人信息,上传规定的材料,下载并填写相关表格。

2. 申请材料

01. 前期准备

申请前准备:证件照(彩色证件照,电子文本,高200像素,宽150像素,格式为jpg格式,大小30k以内),成绩单(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公章,扫描为PDF文件,大小1M以内),个人自述(见附件1,PDF文件,大小1M以内)。

02. 其他需上传电子材料

(1)《北京师范大学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/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》1份。此表由申请人在“推免申请系统”中填写信息后打印,打印前须按要求上传本人电子照片,确认无误后本人签字。

(2)外语水平证明,如国家英语四、六级、TOEFL、雅思等。

(3)各类获奖证书和发表的学术论文。

(4)两封专家推荐信(点击“阅读原文”查看附件2,空表由专家填写,仅限申请博士)。

(5)申请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可以证明自己综合素质、学术潜力的其他材料。

以上材料电子版请打包上传至“推免申请系统”-上传材料-其他材料中。所有材料在复试时提交学院审核备案,提交的材料恕不退还。3. 复试与接收

文理学院审核申请人材料后,确定复试名单,并通知复试时间。

获得复试资格的申请人应在参加复试前,通过我校推免申请系统缴纳复试费 100元/人。

学院将从复试合格的申请人中择优确定拟接收名单,通过“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(免初试、转段)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”(以下简称“全国推免服务系统”,网址:https://yz.chsi.com.cn/tm)发送待录取通知,在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公示同意接收的推免生名单。

4. 缴费与确认

接收为硕士或博士的申请人,须在文理学院规定时间内,登录全国推免服务系统,注册和填写基本信息,完成网上报名、网上缴费、确认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等环节。规定时间内未确认待录取通知者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。

四、学费及奖助政策

1.所有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。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0.8万元/生/学年,按三学年缴纳。普通本科直博生前两学年按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标准缴纳学费,后三学年按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标准缴纳学费,即为1万元/生/学年;“卓越博士”计划本科直博生按照学术学位博士生学费标准缴纳学费,即为1万元/生/学年。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详见硕士简章。

2.学校奖助学金包括:基本助学金、学业奖学金、三助岗位津贴、国家奖学金、其他荣誉类和专项类奖学金、社会捐赠类奖助学金等,具体内容见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相关文件。我校将不断完善研究生奖助体系,改善研究生学习、科研和生活条件,提高研究生待遇。

五、其他

1.有关申请人是否可以参加复试、复试安排、是否拟录取等受理状态,学院将及时在北京师范大学推免申请系统中公布,不再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其他方式告知。请申请人随时登录该系统,了解相关信息。

2.申请人必须如实、准确提交申请材料。凡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,或存在学术不端行为,或入学前受到处分的申请人,一经查实,即取消其录取资格,已入学的取消其学籍。

3.获得拟录取资格的申请人,新生入学报到前未获得学士学位证书和本科毕业证书,将被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。

4.体检将在新生入学报到后进行,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。

5.联系方式

学术学位硕士/专业学位硕士:

联系人:窦老师

电话:0756-3683912

邮箱:doujing@bnu.edu.cn

本科直博:

联系人:姜老师

电话:0756-3683640

邮箱:jhn@bnu.edu.cn

6.若2026招生年度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台新的招生政策,学院将按照学校要求做相应调整,并及时公布。 

联系地址: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金凤路18号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理工综合体4号楼B区310

文理学院官网:https://fas.bnu.edu.cn/

北京师范大学文理学院

2025年9月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