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日期:2023-03-13次
依据《文理学院 2022 级大类招生专业确认工作实施办法》和《文理学院 2022 级大类招生专业确认工作实施细则》,经学生个人申报、专业确认工作小组审核,现将 2022 级人文科学试验班、理科试验班和数学类专业确认结果进行公示(详见附件),公示期为 2023 年 3月 14 日-2023 年 3 月 20 日。
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结果持有异议,须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文理学院教务办公室提出,并写明本人真实姓名、学习或工作单位、联系电话,否则不予受理。
联系人:林老师
邮箱:91122007101@bnu.edu.cn ; 电话:0756-3683289
办公地点:励教楼F402A
北京师范大学文理学院
2023 年 3 月 13 日
附件 1:文理学院 2022 级人文科学试验班专业确认结果公示
附件 2:文理学院 2022 级理科试验班专业确认结果公示
附件 3:文理学院 2022 级数学类专业确认结果公示